发布时间:2026-01-05 16:30:48 作者:小编 点击量:
年成都市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和信息化投资补助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申报企业为主管部门认定且在2024年期间有效的优质中小企业(创新型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),并满足以下条件。
(二)企业依法经营,近三年信用良好,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、突发环境事件等,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、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、环境信用评价“不良企业”有效期内,涉及项目应符合成都产业发展政策和安全、环保、节能、消防、统计等法律规定。
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、新工艺开发、生产新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,支持应用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技术改造项目,支持扩大生产。包括购置生产及配套设备等费用。不包括购置地产、房产、原材料、运输工具费用以及企业生产、运营成PG引领电子科技本费等开支。
项PG引领电子科技目在2024年期间在建或建成,在此期间实际支出(不含税,发票开具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,银行转帐时间在申报截止日前)在50万元(含)以上。项目总投资额(含税)在100万元(含)以上,应当在相关部门备案且备案投资额不超过2000万元(含税)。
支持中小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研发、生产、管理等能力,支持中小企业在财务、生产、人力资源、营销等方面应用信息技术提高效率,购置的软件(数据、云)及配套硬件费用。
项目在2024年期间在建或建成(发票开具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,银行转帐时间在申报截止日前),在此期间实际支出(不含税)20万元(含)以上。
固定资产投入、信息化投资项目按照实际支出(不含税)10%的比例给予最高120万元补助。
(一)2025年成都市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和信息化投资补助项目申报书(附件1);
(二)2025年成都市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和信息化投资补助项目申报表(附件2);
(三)2025年成都市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和信息化投资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(附件3);
(六)项目在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〔投资额度(含税)在1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入项目提供〕;
(十一)2024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〔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()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版原件,不报送,专项审计时备查〕;
(一)企业申请。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将企业申报资料制成PDF电子文档(一个申报企业全部材料需制作为一个PDF文件,扫描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,按顺序编列目录)和纸质材料一份,提交所在区(市)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。
(二)区(市)县审核。各区(市)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属地申报项目(企业)真实性、申报要件完整性、项目重复性进行初审和现场审核。各区(市)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收集PDF申报资料及相关表格、纸质申报资料等材料。各区(市)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企业均需留纸质申报资料备查。
(三)区(市)县推荐。各区(市)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项目(企业)出具推荐意见并正式行文(一式2份)推荐上报市经信局。
(三)项目内容及票据重复申报国家、省及市级其他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不予支持。
(五)各企业于2026年1月19日前将企业PDF申报资料、相关表格(附件3、附件5)电子版(EXCEL)统一上报温江区经信局企业科。
(六)企业须提交纸质申报资料一份,并自行留存一份,以备核查。纸质材料报送地址:温江区海科大厦3号楼3030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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